出人意料地,陆恪赢得了全场记者们的掌声,如此场景也着实是难得一见的。但新闻发布会依旧没有结束,因为这是在北美之外举行的比赛,自然而然地,当地记者就必须询问一下关于英国的话题了——
比如说,英国最喜欢的食物;比如说,对英国最深的印象;比如说,此次前来英国希望前往的景点……诸如此类,全部都是套路问题,却也是新闻发布会之上必不可少的环节,陆恪全部都轻松地应对过去。
但是当询问到下一个问题的时候,陆恪就卡壳了。
“到底是红色还是蓝色?”
这是英国足球俱乐部的传统宿敌对阵,简单举例,红色的曼联、利物浦和阿森纳,蓝色的切尔西和曼城,终究还是需要选择一个阵营的。
虽然他刚刚引用了那句著名的足球名言,但其实他对足球的了解真的可以算得上贫瘠。这不能责怪他:美国根本就是足球荒漠。
“红色。”陆恪指了指自己的背后,旧金山49人就是红色阵营,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来缓解现场紧绷的气氛——
这不是玩笑话,当一位记者提出如此问题的时候,可以明显察觉到,所有记者都纷纷站立了起来,那种全身紧绷的注视感从四面八方蜂拥过来,在这一刻,这个国度再次展示出了自己对足球的狂热。他们的注意力比之前任何一个问题都还要集中还要紧绷。
陆恪给出答案之后,现场那些蓝色阵营的球迷们明显都流露出了失望的表情,一个个没有掩饰地发出了叹息声,甚至还有记者在嘟囔着,“不懂球,果然是不懂球的”,站在发布台之后的陆恪也是满脸无辜——
他是真的不懂足球。不是客套话,而是真心话。
但记者却依旧没有放过陆恪的打算,“曼联?利物浦?还是阿森纳?”红色阵营之中还是需要进一步选择自己的主队。
陆恪张了张嘴巴,试图再次以自己最为擅长的四两拨千斤回避关键问题,但是,看到了眼前那一片殷殷期待的眼神,即使陆恪对足球没有太多了解,他也能够感受到记者们骨子里的那股热爱和癫狂。
他觉得自己应该给出一个答案。
“曼联。”陆恪真挚地回答到。
本来,他还希望解释一下自己选择曼联的理由——尽管对足球没有太多兴趣,但以前偶尔调整电视机频道的时候,他总是能够看到曼联的比赛;而且,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他刚好见证了曼联最为辉煌的巅峰期,于是,似乎冥冥之中就有一种缘分牵引一般,对于英超的所有印象都停留在了曼联的身上。
但现在看来,记者们根本就不需要他的解释。
利物浦和阿森纳的球迷们纷纷摇头,对着陆恪连连摆手,满脸的不赞同;而曼联球迷们则纷纷高举着双手,欢乐地呼喊着,“明智的选择!”“又一个红魔!”“斑比万岁!”
伦敦碗新闻发布会一秒就变成了曼联球迷联谊会,如此盛况也是英国的特色之一,着实让陆恪大开眼界。
在这片土地上,他们因足球而生也因足球而死。此时此刻,再次回想那句足球名言,感触就更加深刻了,骨子里的狂热让生活变得有趣起来。
认真地,陆恪真的有些喜欢起伦敦来了。
尽管万分不舍,但进行了三十分钟的新闻发布会终究还是迎来了尾声,当陆恪转身离开发布会大厅的时候,这也宣告2013赛季的伦敦碗正式落下了帷幕。
新闻发布厅的大门缓缓地关闭起来,门缝之间依旧可以听见热火朝天的讨论声,激动而欢快的声音透露出了他们的亢奋,这场盛会的余韵应该还会持续一段时间;然后陆恪就看到了站在走廊过道之上等待贝克汉姆。
事实上,不仅仅是贝克汉姆,在他的身后还有熙熙攘攘的一大群人,看起来就像演唱会结束之后前来后台的热情歌迷一般,热情而殷切地等待着偶像的出现,虽然如此形容不要准确恰当,但是当陆恪出现的时候,所有灼热的视线纷纷投射过来,如同聚光灯一般聚焦在陆恪的身上,皮肤表面都可以感受到那股涌动的热量,这种感觉就变得格外清晰起来。
陆恪完全没有预料到如此景象,脚步不由微微停顿了一下,神情里透露出一抹惊喜,“嘿,你们怎么出现在这里了?”然后礼貌地朝着一众脸孔点头示意了一番。
清一色全部都是熟悉而陌生的脸孔,熟悉是因为娱乐新闻之上常常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脸孔;陌生则是因为除了贝克汉姆之外,全部都是第一次见面。
“专程过来恭喜你赢得比赛胜利!”贝克汉姆热情地走了上前,给了陆恪一个大大的拥抱,“这些都是你的仰慕者们。来,让我一一为你介绍。”
仰慕者。
这个词汇让陆恪爽朗地放声大笑起来,“我想,顺序应该颠倒了吧,难道不应该是由我来做自我介绍吗?这些都是新闻版面里经常出现的熟悉脸孔,我认识他们,但他们却不认识我。现在就好像打破电脑屏幕电视次元壁一般,突然出现在了眼前,理所当然应该由我来完成自我介绍。“
站在一旁的汤姆-哈迪瓮声瓮气地说道,“这话来自刚刚在球场之上奉献了一场精彩比赛的胜利功臣,显然说服力不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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