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虽然从周招娣母女俩口中,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但她俩毕竟一个是才十三岁的儿童,一个是有精神问题的精神病患者。
因此还需要一个更有说服力的人提供证词。
“我是李建刚一万块钱买来的媳妇。”
丁香兰一开口,就往审讯的警察嘴里,塞了一口大瓜。
和林美瑕一样,丁香兰也是被拐卖的妇女。
只是同始终念叨着回家的林美瑕不同。
丁香兰在被拐卖的路上发高烧,烧掉了所有过去的记忆。
对她来说,河神村就是她的开始。
从十六岁。
河神村本质上,是以周姓为主的宗族村。
其他姓氏的人在一村子的周家人面前,天然就要矮上一头。
李建刚一家,虽然是清末逃难来到的河神村,但历经百年,在河神村仍旧是外人。
只是李家人能忍,从李建刚的爷爷那一辈起,到李建刚的父亲,再到李建刚,都是缩着脖子做人。
哪怕老婆被人占了,哪怕女儿被人抢了,都要忍气吞声,装作无事发生。
面上甚至还要带上讨好的笑,就为了能够在这个村子里继续活下去,成为村子的一部分。
丁香兰嫁给李建刚之后,还是过了一段和美的日子的。
那个时候公公还在,一家有两个男人,她又是个泼辣的性子。
因此河神村的人虽然欺负他们,却也不敢做的太明目张胆,闹得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
直到她生下女儿,在玉米地里,被村长的儿子占了便宜。
她哭着回家,要丈夫和公公给自己报仇,谁知道两个男人,愁眉苦脸地劝她。
“算了吧,算了吧,忍忍就是了。你又没掉一块肉,就当是被狗咬了。”
她这才意识到,李家人到底有多软弱无能。
被欺负这种事,有一,就有二。
一开始她臊皮,没有男人支撑的她,只能忍气吞声。
哪怕被村子里其他女人指着鼻子骂,她也只能像是一只过街老鼠一样,沿着墙角走路。
后来女儿越长越大,出落的越来越像她,却越来越内向,越来越敏感脆弱。
她才突然意识到,这样不行,这样的日子决不能再过下去。
就算不为自己,为了女儿,也要争一口气。
“男人嘛,做那档子事的时候,嘴最松,要一些不过分的东西,都会答应下来。”
李家穷,不管是李建刚还是他的父亲,都没有什么本事。
一年到头挣得那点钱,只能勉强维持收支平衡,家里有个头疼脑热,有时候还要负一点债。
丁香兰以前是苦中作乐,觉得只要夫妻恩爱,穷一点也没关系。
发现男人靠不住,只能靠自己之后,她就开始琢磨,怎么用自己的身体,换取更大的利益。
于是她就成了村里人人都知道的村女支。
“我不丢人。”丁香兰抹了一把脸上的泪,笑盈盈地道,“我有什么好丢人的,我辛苦挣的钱,供出了我女儿,她是整个河神村,唯一一个走出去的大学生,以后我们家妮妮,是要有大出息的人!”
丁香兰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而一个丁香兰,仅仅是整个河神村中,所有受害者的一点小小缩影。
拐卖妇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在问询过程中,办案人员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细节。
“你说周XX送你一个金手镯,如果是纯金的手镯应该很值钱吧,他老婆就不生气吗?”
“气就气呗,难不成我还怕她?”
丁香兰并不将那个手下败将放在眼里。
她可不像林美瑕,被一个女人抓着头发骂就疯了。
再难听的话到她耳边,都有如穿堂风。
虽然她这样说,办案人员始终觉得哪里不对劲,一个纯金的手镯,少说也上万元。
丁香兰陪那些男人睡觉,从他们手指缝里头捡个百八十块很容易,但要说给她一支上万元的金手镯?
办案人员不觉得那些男人会有这么大方。
好在丁香兰的金手镯虽然被她便宜卖给同村的人用来换取了女儿读书的学费。
但当年给她金手镯的那个周XX,家中还有很多黄金首饰。
用丁香兰的话说就是:“那个批婆娘,恨不得十根手指头都戴上金戒指,来显摆她家到底多有钱!”
在刘宏看来,光是拐卖妇女儿童这一项,就足够河神村许多人坐牢坐到死甚至是吃枪子儿了。
他万万没想到,审讯工作还没坐到一半,先牵扯出了一桩十余年前的陈年旧案。
龙牙县公安局现在已经是超负荷运载,警务人员仍旧分身乏术,不得已又从市里调集大量警力过来处理工作。
有了丁香兰这一个突破口,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威慑下,河神村的案子接二连三地冒出来。
有在本地作案的,十年前的黄金大劫案,十五年前的河道奸/杀案,甚至是二十年前的一桩全家灭门案……
有发生在外地的案子,入室抢劫杀人案,商场爆炸案,甚至还有发生在国外的一次恐/怖袭击……
记录员头皮都麻了,这是山村?这是恐怖基地吧!
小说里头的恶人谷,也没这么恐怖的呀!
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河神村这个地方,确实是容易滋生出罪恶来。
当所有人都将活人祭祀视作平常,面对两条鲜活生命的流逝无动于衷的时候。
就不应该指望他们内心还残存着正常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警方为什么能快速地掌握那么多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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