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律师不出声了,可还是默默跟在后面。
Frank轻叹口气:“我说,你是谨慎过头了。谨慎是好事,过了就畏手畏脚,放不开。”
两人拿了咖啡,Frank和他走到一处僻静地方,有心对他上点高级课程。
“你方才讲的有心人的那种事态倾向,”Frank抿了一口咖啡,看一眼窗外的天,然后回头对他说:“有可能会发生,但是概率小到可以忽略不计。为什么呢?”
Frank抿嘴沉思一下:“首先我们没有捏造任何法律事实、关系和证据。客户给我们的那些伪造证据,开庭时都会全部排除,在我手里不会出现提交假证据的事情;从虚假诉讼的定义和罗情形来看,我们不属于任何一种情形。”
资深男律师点点头,的确是这样。
Frank继续:“你所纠结的那个点,我明白。我们由着客户所希望的去打输,并且在明知是输的情形下仍然会上诉,甚至提起再审。不为赢,只为拖延时间。这不符合诉讼的本来目的。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定纷止争,拖延时间似乎是浪费了司法资源和对方当事人时间。”
资深男律师看着Frank,他说中了他的顾虑,他等待着他下面的话。
Frank:“你想到了这一层,说明你是一个合格的诉讼律师,法理学应该学的也不错。但是另一层你没有想到,这是更高级的:在初始诉讼不属于虚假诉讼的前提下,后面的流程和程序,都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应有权利。拿我们客户来说。我们可以在一审就愿赌服输,也可以一直打到再审,从法理上没有任何问题。”
“你所纠结的,在于我们一直打下去的动机,是吗?”
资深男律师点点头,期待Frank继续说下去。
Frank:“是,我们一直打下去,不是为了赢,而是为了拖延时间。因为这案子显然是赢不了的。但是即便赢不了,拖延时间也是好的,这一点客户是知道的。所以他们退而求其次,只求拖延时间。当然到了我们这里,拖延时间就成了我们的首要达成目标。”
Frank看看窗外:“虽然拖延时间跟诉讼的根本目的解决纠纷不一致,但是它显然并不违法,反而是在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范围内行驶的,所以逻辑上也没有瑕疵。既然没有瑕疵,我们就能做。拿人钱财,尽人之事。”
三年级男律师有点纠结:“虽然如此,可我还是觉得……”
Frank笑着看他:“不太道德?不够光明磊落?”
三年级男律师笑了:“有点……”
Frank也笑了,他走到窗子跟前,久久的看着外面,良久出声了:
“过几年,你大约会明白,人站在光明里并不难,站在黑暗里,适应了大约也没有什么难;难的是,站在那黑白,阴阳,好坏的交界处,完成托付,全身而退。”
三年级男律师听着这番话,看着Frank的背影,忽然觉得眼前的合伙人高深莫测起来。Frank回过头来,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一半在明亮处一半在阴影里,好像他这个人也是由黑白,阴阳,好坏联合构成的一般。
Frank对着他淡淡的笑:“站在交界处,虽然难,但最锻炼人,也最容易出彩。”
三年级男律师眼中现出迷惑:“你不怕被黑暗吞噬吗?”
Frank:“黑暗不会吞噬我。因为我至少有一半在光明处,也许更多。”
想了想又说:“不让黑暗吞噬掉,这也是站在交界处的一个需要学习并战胜的课题。我一直在学习,所幸成绩还不错。”
三年级男律师眼中泛起明亮的光,他不再犹疑,对着Frank郑重的点了点头。
郑志雄的案子就按着这样的思路去打了。不出所料,一审果然判输,本来六个月内审结,在Frank的指导下,主办律师申请延长审限,一审到判决足足花了十二个月;主办律师又提起二审,三个月审结。争取到一年多的时间,郑志雄他们也比较满意了。
其实对Frank来说,诉讼案件也好,法律顾问也好,甚至连郑志雄和Cindy之间的矛盾纠纷,在他的工作观念里,都是送给郑志雄的见面礼。虽然这些案件和顾问他也收费了,但对他而言,这些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按照他大部分的客户标准,这个人和他的公司基本就不能算是优质的意向客户了。
可是近几年,他渐渐意识到了,也许律师,尤其是诉讼律师和一部分特定领域的非诉律师,如做破产业务的,本身便具有和大自然界的某些动物相类似的特性:食腐。两个人的关系坏了闹离婚,找律师;公司股东之间为钱闹翻了,找律师;大马路上被撞得七零八落,找律师;一个人违法犯罪被抓进监狱面临审判了,找律师;公司破产了,房屋要卖了,商铺要转手了,找律师。
从社会关系分工的角度来看,诉讼律师和特定领域的非诉律师所能够获得业务的时候,往往便是一段关系破裂、一次分工奔溃、一个自然人身陷囹圄、一个商业主体瓦解的时候。按照佛教成、住、坏、空的世界观,律师处在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世界,一个体系开始崩坏、正在崩坏,或者已经崩坏的环节;律师所能提供的力量,或者是阻止他变坏,或者是让他更好,或者帮助收拾摊子,比如破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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