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长韩信,伍长朱皂是你杀的?”
军法官去疾将事情经过的爰书草草看了一遍,抬起头问被五花大绑,送到军中法庭的高个青年。
去疾乃南郡安陆县湖阳亭人,十多年前,他因匿名投书案被亭长黑夫缉捕,却因为他的举报,顺藤摸瓜破了一桩震惊全郡的盗墓案,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第二次伐楚,去疾在黑夫身边任书佐,灭楚后,积功做了狱吏,后来在衡山郡鄂县为狱掾。眼下黑夫在武昌营召集大军,就调了豫章郡狱曹乐和去疾过来,担任军法官。乐为“军正”,秩六百石,管军队,去疾为“军正丞”,秩四百石,专门负责屯田、辎重兵。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去疾数月来,要应付各种各样的案件,私斗、逃亡、渎职,一些小事,就直接交给属下处理了,今日的案子,若非死了人,他也不会亲自出面。
有趣的人,眼前名叫“韩信”的什长,是自己跑来禀报的,面对去疾的询问,他不卑不亢地回答:
“禀上吏,伍长朱皂,是韩信依军法所杀。”
去疾皱眉:“依军法?但他的同乡说,你是因为朱皂昨日当众辱你,心中怀愤,故今日寻借口杀之。”
昨天的事,去疾略有耳闻,伍长朱皂当众揭了什长韩信的短,说起他曾钻人胯下的丑事,引得全营哄笑,韩信当时却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扒完饭,恍若未闻。
各营之人遂议论,说这韩信果然是胆小鬼,人人皆可欺之。
军中最瞧不起的,便是怂包孬种了,朱皂洋洋得意,他本就看这个空降来的无爵之人不顺眼,这回揭露了他的本来面目,看韩信还敢不敢对他们吆五喝六。
谁料,到了第二天,这“胆小鬼”,就在林场的一根木桩上,手持斧斤,把朱皂脑袋砍了!
韩信一点没有杀人后的慌乱:“我杀之,是因朱皂违反军法,并非他当众辱我。”
“犯了哪条军法?”去疾不以为然,在他印象里,这些小什长伍长,字都不识,也知道军法?
“战诛之法!”
韩信直接将原文背了出来:“什长得诛十人,伯长得诛什长,千人之将得诛百人之长,万人之将得诛千人之将,左右将军得诛万人之将,大将军无不得诛!战阵之上,有乱行者诛,有敢高言乱令者诛,有敢不从令者诛!”
一字不差,过去是没有学习的渠道,来到军营这段时间,韩信可一天都没闲着。
去疾诧异地将韩信重新打量:“你接着说。”
韩信道:“朱皂轻我,箕坐无礼,最重要的是,他不服我命令,还出言不逊,说我若有胆量,就杀了他,否则就也钻一钻他胯下。”
“我三次相劝,他却依旧谩骂不休,韩信无奈,便援引战诛之法,斩之。此来并非自首,而是带回首级,向军正丞禀明经过!”
去疾摇头:“虽有此法,但你杀朱皂是在大营附近的林场,而非战阵,纵然朱皂不从号令,你大可将他拘了,禀明军法官处置……”
“林场,便是韩信的战阵,事急不得不从权!”
韩信垂首道:“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实,外不足以御敌,内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什长虽小,亦是军吏,若失了威信,便无法约束兵卒,兵卒不从吾令,散漫无礼,使得徭役、刑徒乘机作乱逃跑,出了事,这罪责,谁能承担?对这种害群之马,韩信不得不即刻诛之!以震慑众人。”
去疾似乎被说服了,点头道:“你才上任两日,是如何说服其他人,助你拿下朱皂的?”
韩信道:“朱皂自大,自诩为昌南侯同乡,常欺辱衡山郡兵,旁人深恨之,当时,他既不敢冒死杀我,那就只能被我所斩。”
去疾明白了,但韩信却让他更加惊异,做事条理清晰,该杀人时绝不迟疑,这还是那个钻人胯下的胆小鬼么?
他在案几上记了几笔,看向韩信。
“最后一个问题。”
“军中不少什长,纵然属下有不服号令者,顶多层层上报,由军法官抓住此人,打几鞭子而已,你倒好,直接杀了!真是胆大。既然如此,为何在家乡,却因胆怯而钻人胯下?莫非这是不实之言?”
韩信咬咬牙:“韩信的确曾在家乡受胯下之辱,但当时,他辱的是我一人,与之私斗则犯律。而现在,朱皂辱的,却是是军法军纪,杀之无罪!”
“于私可退,于公,不可退也!”
“好,好一个于公不可退。”
去疾肃然,让韩信先退下,他召同什数人上堂,询问经过,与韩信所言一样,便与左右商议一番后,下令松绑。
“朱皂不服号令,韩信依军律杀之以正军威,无罪,你可以走了!”
……
与民事不同,秦军的军事法庭极其高效,给这起案子定调后,左右有些迟疑地问去疾:
“军正丞,就这样放了?那小什长虽然说了一堆漂亮话,但依我看,他还是因私怨杀人!”
秦律把有无犯罪意识,作为量刑定罪的主要依据,在属下看来,只要证明韩信有报私怨之嫌,便能再次缉捕!
去疾瞥了一眼属下,说道:“大将军无所不诛,什长得诛十人,这是军法上所写,字字在录。朱皂不从军令,韩信杀之,合理合法,那便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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