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美妙的误会,朱拂晓绝不会知道,自家的两道天雷劈下,不但叫场中群雄以为翟让是天命之子,气运所钟之人。更叫翟让自己觉得天命所归,似乎天地乾坤都匍匐在其脚下。
我!翟让!秦始皇!打钱!
错了,再来。
我!翟让!天命之子!尔等鼠辈还不速速纳头便拜?
当然贾雄说的也很有道理,自古以来哪位皇帝的手下不是善恶皆有之,岂能尽数是忠诚大臣?
奸臣有奸臣的用法,忠臣有忠臣的用法。
再者说单雄信虽然远走他乡,但他的手下却在有意无意中报团取暖,形成了一个自己的小圈子。
翟让需要李密来肘制。
“密受天地感召,自知大当家乃天命所重之人,所以想要取了那单雄信人头,用来做大龙头的投名状,相助大龙头一统天下。可谁知那单雄信武道高强,下属无能,还请大龙头责罚。”李密走入屋子,对着翟让纳头便拜,假借天命之名,将翟让忽悠的找不到北。
今日两道天雷垂落,岂不是真正的神迹?
朱拂晓绝不知道,自己画蛇添足,竟然又叫李密混入了瓦岗寨中。
但此时李密对翟让确实心存畏惧,心中已经认同了翟让乃是天命之子的身份,乃是未来天子。
否则他堂堂一届宗师,又岂会纳头便拜?
昏昏暗暗的密林内,朱拂晓脚下生风,划过山间的一片片树叶,犹如是一个武侠小说中的高手,脚点落叶在山间滑翔穿梭。
就在李密加入了瓦岗山的那一刻,朱拂晓脚步一顿,忽然心绪来潮,冥冥中心中生出一股烦乱之感。
但这种感觉转瞬即逝,消散无踪,叫他摸不着头脑,不知这感应自何而来。
“我这便宜老爹似乎不成气候。”朱拂晓一边在树林中穿梭,心中闪过诸般念头。
今日这般局势,一手好牌还被他打的稀巴烂,错非自己援手,已经坠入万劫不复之地了。
区区瓦岗山的争斗,与天下间的大争之世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顶多是一府之主的格局,就连指挥使都做不了。难成大器!在这乱世只能自保,若有强求,必遭横祸。”朱拂晓此时心中前所未有的清晰明了。
简单来说,自家老爹根本就不是当皇帝的料,以他的才华,当一个知府算是物尽其用了。要是那知府之上的指挥使,统摄数个州府之地,根本就没有那般格局气度,只会被手下摆弄蒙骗。
“格局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只希望老爹快点成长,留给咱们的时间不多了。”朱拂晓停在树梢,转身看向瓦岗山方向:“现如今瓦岗山天下潜龙汇聚,对于老爹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老爹将我扔在山下,不许我上山,只怕是也知道自家格局,免得日后出现变故拖累到我。”
“不过,我已经培养了底牌,藏胎法界中有十八死侍,这就是我的最大地牌。也是日后瓦岗山翻盘的最大地牌。”
朱拂晓身形一转,几个飘忽起落,消失在群山间。
在其身后,四个白骨骷髅抬着朱丹,在群山间健步如飞。
行至半路,忽然只见密林中一道篝火摇曳,朱拂晓脚步顿住,收了白骨骷髅,然后小心将朱丹背负身后,看到了一道熟悉的人影:“这股气机是单雄信的。”
“单雄信竟然还没有下山?”朱拂晓面带诧异,略做沉思,然后背着朱丹向单雄信走去。
宗师级高手虽然厉害,但朱拂晓想走,对方也拦不住。
树上的落叶咔嚓作响,朱拂晓没有遮掩踪迹,一路径直来到了单雄信身前。
“谁!”单雄信手掌落在了身边的长刀上,一双虎目精光爆射,死死的盯着脚步声响之处。
“在下乃迷路的道士,见到此地有火,前来叨扰一番。”朱拂晓背着朱丹,来到了火光下。
只见那火堆上烤着一只麋鹿,肉质金黄酥脆,弥漫着诱人的肉香。
单雄信周身虽然气机衰弱,但已经恢复了两三分,不复之前被雷劈时的狼狈。
看着朱拂晓与朱丹,见朱拂晓脚步沉重,知晓对方不通武道,而且身后背着一个女娃娃,单雄信戒备放松下来:“你倒是运气好遇见了我,这荒山野岭虎豹豺狼不知凡几,没有被喂了肚子,实在是命大。”
说到这里,单雄信看着朱拂晓:“我见过你,你不是山下那大吴村的青年?”
当年流寇过境,单雄信下山追杀,恰巧碰到了出村的朱拂晓。当时那青年独特的气质,还有安静的风度,叫人不由得心中有一股子欣赏的味道。
那气质如此独特,叫单雄信至今犹自不能忘怀。
以单雄信的记忆,当然不可能忘记了朱拂晓。
“我也记得你。”朱拂晓笑眯眯的道。
“你小子不在村中生活,夜半三更,跑到山中作甚?”单雄信不解,心中也升起一股惊疑,但却没有表现出来。
“我妹妹得了病,听人说道门中的紫阳真人曾经在这一代群山中采药,所以在下领着小妹来山中,希望能有幸碰到那道门真人。可谁知瓦岗山太大,山中的盗匪似乎发了疯,锁了所有上山、下山的关口,在下慌不择路,竟然在这深山老林内迷了路,幸亏德遇阁下。”朱拂晓谦逊一笑。
扫过朱丹一双雪白的眉毛,单雄信瞳孔一缩:白化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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