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省事件无疑又是一场大地震,这场地震的缔造者依然是以”官场屠夫”享誉政坛的佳多宝同志。
所有在此次地震中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的官员,全部被严肃处理.....
东南省事件不仅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也都在关注。
各路媒体记者纷纷踏来。
为此,东南省召开了记者会。
现在东南省唯一的省级行政长官佳多宝同志出席记者会。
省宣传部为了这次记者会做了充分的准备。
在记者会上,有央视记者向佳多宝提问:“佳省长?您是从基层上来的干部,您又在中纪委和特别局就任过。您认为,屡禁不止的官场腐败犯罪,它的最根源是什么?”
佳多宝一边思索着,一边认真地说道:“大量案例表明,一些人之所以违纪违法甚至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其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治上的变质。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凡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定的行为,都要严肃查处。必须遵循管党治党规律,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很多同志对于纪与法的理解不够透彻,甚至混淆。将党纪国法混淆,如此一来,既不能保证党纪的运行,也会践踏国法尊严。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
听着佳多宝的讲话,央视记者频频点头,就连他对党纪国法也不是分得很清,这倒是个新论点,值得推敲和关注。
人民日报的记者紧接着提问:“佳省长?有人说,党纪笼子比国家法律笼子的眼儿更小、标准更严。新修订的《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遵循管党治党的规律,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各地也都在学习讨论中。您能详细谈谈您对此的理解吗?”
“好!那我就谈谈我个人对此的理解,仅代表我个人,不代表东南省。”佳多宝点点头说道: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遵循管党治党的规律,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纪在法前,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保障,是协调推进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
第一,坚持纪法分开蕴含了辩证思维。一方面,纪和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党纪国法、遵纪守法、违纪违法,纪与法都是连在一起的。但同时,纪法约束的对象不同、标准不同。党的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而国家法律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约束和规范的对象是全体公民和法人。另一方面,纪法又统一于依法治国大背景。没有党规党纪,国法就很难保障。将党纪国法混淆,既不能保证党纪的运行,也会践踏国法尊严。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
第二,坚持纪严于法彰显了党的先进性。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但党员不能去做。入了党,就意味着你要多尽一份义务,你要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第三,坚持纪在法前,就是要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并用之严格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有苗头就要提醒,有问题就要纠正,有违纪就要查处,从小毛病抓起,在小问题上就严起来,使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扫了一眼正在聆听的记者们,佳多宝继续说道:
“把纪律和规矩放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架在法律的前面,能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佳多宝讲完,有记者带头鼓掌,随之,掌声大爆发。
对于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条例,领导的理解至关重要,领导理解错误,他向下面传达的指令和工作方向必然会错误,其后果不就是与国家的意志背道而驰,其后果相当严重。
佳多宝微笑着示意下一个记者提问。
这时,党刊记者提问:“佳省长?东南省事件无疑是某些干部对国家意志的错误理解,造成的。当然,这也是他们的扭曲心理和追逐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的体现。在目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观念认识上和监督执纪实践中尚存在纪法不分、纪法混淆的情况。请问您如何看待实现纪法分开的现实意义?”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